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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学"评论》(四十五)

显义理的最佳‘工具’。卦爻辞则是用以诠说卦爻之象最佳‘工具’。正因《易》中的卦爻辞系因相应的卦爻之象而发,所以人们即可以透过卦爻之辞而契会出相应的卦爻之象;正因《易》中的卦爻之象系因相应的义理而设,所以人们即可透过卦爻之象而玩味出相应的义理,《易》之义理因卦爻之象而得以豁显。《易》之卦爻之象因其卦爻之辞而得以昭著,这里王弼揭示出两种理路,其一是作《易》者原先建构《易》的理路,其二是治《易》者所宜秉持的契合解读《易》的理路。前一理路约而言之即‘意—象—言’。后一理路约而言之则为‘言—象—意’”。
    若按这种解释,那么,王弼对《周易》的理解就完全错误了。王弼的说法完全是“象数”易学的理路,不过是“象数”义理卦爻式《周易》的理路,并不是“象数”八卦筮术上的理路吧了。至于“象数”义理而言《周易》,无论言的“象数”多与少,从“象数”释《周易》的义理,并无本质的差别。而差别在于王弼以《易传》里的《象传》、《系传》、《文言传》这些先秦儒家思想释解《周易》而已。而后汉所谓的象数学派释《易》者郑玄、虞翻、荀爽等,偏重于《易传》里的《系辞传》、《说卦传》这些后出的儒家思想释《易》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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