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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学”评论》(四十八)

后和每爻后。为何这种编排法?是按王弼注的这种排法。为何王弼是这样?可能是先把属《易传》解释《周易》的话按排在卦爻辞最后,先注解每卦里的卦爻辞后,再集中注释属解释卦爻的《易传》里文。但从第二卦起又把属《易传》里解释卦爻的《彖》、《象》文混编排到卦辞与每爻辞后面。这许王弼没来得及更改《乾》里的排法就去世了,就这样出现两种不同的编排格式传至唐朝被孔颖达编疏《周易正义》所遵循了。
    从对《乾》里的第二爻,王弼的解释,是对"见龙"到"在田"的解释,也是从爻位上说的,并引出“德施周普,居中不偏,虽非君位,君之德也”的儒家道德之说。王弼的注释简捷不繁杂,并排斥"汉象数易学"。
    孔颖达而对这一爻里的爻画和爻辞进行的"疏",自然是从阴阳说起,再联系出对"爻辞"的一番说法。其中,不忘引用《易传》里的诸种说法,但能否理解了“见龙在田,利见大人”这句话吗?那就在于你看后个人认识了,你认为已理解了,就理解了;你认为还没有理解,就没有理解吧!
    孔颖达在对王弼"注"的解释上,又进行了解释(疏)。即对“处于地上至唯二五焉”的“正义曰”内容。是通过"汉象数"说无益,用汉象数说里的"卦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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