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学”评论》(四十八)
、爻位、十二月卦等论说,再引出不伦不类的所谓儒家之说。这种"疏"王弼"注",并引用"汉象数"去说,本不与王弼的易学思想相符合。
孔颖达疏证王弼"注"说时,自然还不能离开本是经文《易传》里的思想,因那是一条贯穿于"疏"经上的总路线。所以引用《小象》、《文言》文论证一番。如此说法,谁有兴趣去分析和能否看懂"疏"出的意思呢?百姓更没有闲心去读这种晦暗不明,繁杂无序的话语。
王弼注释《周易》虽没有完全抛开象与数,但王弼始终遵循《易传》(《彖》、《象》《文言》)里早期解释《周易》义理的大道上,并不对认为不符合《周易》思想的《系辞传》及带“卦”的《易传》文。帝制时期注《易》的学术上,唯王弼真正属义理释《周易》的杰出易学人物。但孔颖达编《周易正义》,虽标榜王弼注易本,而实质背离王弼的易学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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