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学”评论》(四十八)
疏",因第二爻辞本有王弼做过的"注",孔颖达编《周易正义》时,是以王弼注《周易》为蓝本,不但对"经"进行疏证,而且对"注"也进行了疏证。
“九二:见龙在田,利见大人。
(注)出潜离隐,故曰“见龙”,处于地上,故曰“在田”。德施周普,居中不偏,虽非君位,君之德也。初则不彰,三则“乾乾”,四则“或跃”,上则过亢。“利见大人”,唯二、五焉。
[疏]“九二”至“利见大人”。○正义曰:阳处二位,故曰“九二”。阳气发见,故曰“见龙”。田是地上可营为有益之处,阳气发在地上,故曰“在田”。且一之与二,俱为地道,二在一上,所以称“田”。“见龙在田”,是自然之象。“利见大人”,以人事讬之,言龙见在田之时,犹似圣人久潜稍出,虽非君位而有君德,故天下众庶利见九二之“大人”。故先儒云:若夫子教于洙泗,利益天下,有人君之德,故称“大人”。案:《文言》云:“九二德博而化。”又云:“君德也。”王辅嗣注云:“虽非君位,君之德也。”是九二有人君之德,所以称“大人”也。辅嗣又云:“利见大人,唯二五焉。”是二之与五,俱是“大人”,为天下所“利见”也。而褚氏、张氏同郑康成之说,皆以为九二利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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