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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第一哲学》(三十三)


    我们再看看清代陈梦雷(1650—1741)撰的《周易浅述》里对《遁》卦的注释。
    “遯卦,艮下乾上。
    二阴浸长,阳当退避。又乾阳外往而艮能止,有违遯之义,故为遯。不言退而言遯者,退但有退后之义,无避去之义故也。
    遯卦次恒。按,序卦,恒者,久也。物不可以久居其所,故受之以遯。久则有退去之理,遯所以次恒也。全彖以君子能遯,则身退而道亨。小人则不可以阴之浸长,而遽迫於阳。此全彖之大旨也。六爻独二不言遯,盖全卦以二阴迫阳,二乃卦之所以为遯者,故遯之意至坚。而不言遯,恐其迫阳也。遯贵速而远,三近二,故有係。四应初,故有小人之戒。五得中,为嘉遯。上最远,为肥遯。独初与同体而在众阳之后,则又以不遯免災。故当遯之时,不可不见机远去也。
    遯,亨,小利贞。
    《遯》卦阴浸长而阳避,六月之卦也。亨指四阳而言,知时而遯,故身虽退而道亨。小利贞,《程传》谓不可大贞而尚利小贞。《本义》以小为小人言,小人当利於守正,不可以浸长而迫於阳也。今按,此句宜指二阴而言,本义为是。盖易虽为君子谋、未尝不望小人之为君子,小而能贞,则亦君子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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