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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第一哲学》(四十二)

    ——《周易》六十四文政治哲学译解
    第四十二篇《周易·益》文译解
    (原文)
    “ ( )益,利有攸往,利涉大川。
    利用为大作,元吉,无咎。或益之十朋之龟,弗克违,永贞吉。王用享于帝,吉。益之用凶事,无咎。有孚中行,告公用圭。中行,告公从,利用为依迁国。有孚,惠心勿问,元吉。有孚,惠我德。莫益之,或击之;立心勿恒,凶。”
    (译文)
    “四十二、增益,有利于社会向前发展,并顺利地实现大业。
    利用好增益,将有大作为,是大吉祥的事情,而没有过失。若有了财富上的大积累,不苛刻,不邪恶,永守正道,才是好前景;即使君王用以祭祀天帝,没有什么不可以的。收益是用在不好的灾荒之年,没有过失。爱护百姓且居中行事,应告知诸公,并用圭举行隆重的仪式,(把爱民之心昭示于天下)。居中行事,告知诸公跟随,并借助增加收益的条件为依托做迁徙国都的大事。有了爱,惠爱之心不用询问,是非常正确的行为。有了爱,才能回报于施爱者的恩德。若没有增益,反而相互损害;而又立爱心不能长久,就危险了。”
    (解说)
    “益”:富裕;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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