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第一哲学》(四十六)
:晋三众允下,为二阴所信也。升初允升上,为二阳所信也。以阴信阴,不过悔亡。以阳信阳,故大吉。
【原文】
九二:孚乃利用禴,无咎。
《传》:二阳刚而在下,五阳柔而居上。夫以刚而事柔,以阳而从阴,虽有时而然,非顺道也。以暗而临明,以刚而事弱,若黾勉於事势,非诚服也。上下之交不以诚,其可以久乎?其可以有为乎?五虽阴柔,然居尊位,二虽刚阳,事上者也。当内存至诚,不假文饰於外,诚积於中,則自不事外饰,故曰利用禴,请尚诚敬也。自古刚强之臣,事柔弱之君,未有不为矫饰者也。禴,祭之简质者也。云孚乃,谓既孚乃宜不用文饰,专以其诚感通於上也,如是则得无咎。以刚强之臣,而事柔弱之君,又当升之时,非诚意相交,其能免於咎乎?
《本义》:义见萃卦。
○建安丘氏曰:二与五为正应,九二为《巽》木刚直之《乾》,六五在《坤》地之中,而能生木者也。二五相而相孚,犹用薄祭,亦可荐之於神明矣。
○临川吴氏曰:二刚中而应五,然五柔未易速孚,故必待既孚於五,而后乃利用禴也。禴者,宗廟之礼,薄於常时者。然诚孚於上,而后用禴,則上不疑其简,故无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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