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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百六十二章 诓

三五则以八十中劫为一大劫;此等差异,均可视为之异译。盖‘劫’字原表示时限,其中虽有多种分别,但长时之‘劫’常用于说明世界之成立及破坏之过程。
    前述大毗婆沙论中,分劫为中间劫、成坏劫及大劫等三种,俱舍论等分坏劫、成劫、中劫、大劫等四种,彰所知论分为中劫等六种,即是其例。
    依大毗婆沙论卷一三五载,中间劫亦有减劫、增劫、增减劫等三种:减劫者,从人寿无量岁减至十岁之间;增劫者,人寿十岁增至八万岁之间;增减劫者,人寿十岁增至八万岁,又从八万岁减至十岁之间。
    此三种劫在说明住劫二十中劫之差别,即住劫二十中劫之中,第一劫为减,第二十劫为增,中间十八劫为增减劫,各中劫之时量皆相等。
    此即最初减劫中有情福胜,故下减较缓,最后增劫中有情福劣,故上增亦缓,中间十八劫中,上下交替间有缓有疾,故此三劫时量相等。
    以上为小乘之说。又依瑜伽师地论卷二、大乘阿毗达磨杂集论卷六、瑜伽师地论略纂卷一等,大乘立二十中劫之各劫皆有增减,故不必如大毗婆沙论所说之三种劫,即以各中劫为唯一之增减劫。
    另如优婆塞戒经卷七所说,从十岁增至八万岁,从八万岁减还至十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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