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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案情

为微微一笑:“这就是我说的,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虽然我大唐的‘玄甲精骑’厉害,但骑在战马上,能稳住身形,进退自如者,毕竟还是少数。
    我所改良的马蹬和马鞍,便可令大多数人,做到在马背上如履平地。
    过去骑兵冲锋,之所以用马槊和铁枪这种以刺为主的武器,就是因为在马上难以腾挪。
    敌我双方交手只有一瞬间。
    但在改良了马蹬后,除了直刺,也可以稳住身体,做出更多的技击动作。
    使马槊之外的武器,也多了用武之地。
    你们问我在金山脚下,击败木昆部后,仅靠那些胡人仆从,为何能挡住突厥人的狼骑。
    这便是答案。”
    所有人,一时都陷入沉默。
    苏大为目光扫了一眼全场,最后落在萧嗣业的身上:“萧尚书,我还有要事在身,这便先告辞了。”
    萧嗣业抚着长须,若有所思的点点头。
    苏大为于是向众人抱拳,大步离去。
    在这个时代,仍旧是世家贵族的时代,真正重视工匠和器物的贵族,还是少数。
    他们会用,但他们从骨子里,并不觉得,这些器物有多重要。
    苏大为也知道仅凭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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