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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一下最近的感想。

低等的人,你才有资格讲规矩、**律。跟权势绝对凌驾在你之上的人,去谈规矩,我觉得是无用的。

    别说古代,现在社会也不是这样吗?例子就不举了,容易和谐,反正大家都懂,法律到底是约束哪些人的。

    所以,陆其钧是个渣父亲,但是他的行为,没什么规矩不规矩。

    ***

    说了这么多,我绝不是要表明自己要另辟蹊径,写个不同样的宅斗文,我没有这个想法,也没有这种能力。

    我从前也写过一板一眼的宅斗文,认认真真遵循宅斗文里约定俗成的“规矩”,可是看了几本资料之后,我渐渐发现,那些我们读者心中不能僭越的规矩,某一些是没有明确史料佐证的,它往往带着断章取义,或者干脆是以讹传讹。

    而且,规矩啊律法啊,都是分朝代的,唐宋不行的东西,明清未必也不允许。就像我们的社会,三十年前和现在,不管是法律还是社会道德,都有很大的改变,对吧?

    所以,那些我觉得不合理的“古代规矩”,我不再遵守了。姐妹们以后看到哪里的章节,和你的想法有入出,可以留言告诉我,我分析给你听,对错咱们再议。

    写了这么多,都两千字了,顺便求个今天的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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