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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宰相的日常

论官私,放天下奴婢为良。

    从真宗皇帝时候起,私奴婢已经不合法,民间虽然还有奴仆之名,实际上是雇佣来的良人,拿钱干活而已。不过还有官奴婢,主要来源是反叛的人员的家属,多配属在京城各司下的场务里。这些人的人身限制已经不多,但在法律意义上,确实还是奴婢贱民。

    此次废奴,主要针对的是官奴婢,彻底去除他们的人身限制,法律上面天下从此不再有贱民。当然,民间的娼妓、卜算之流称为杂类,宗室、士大夫不得与他们结亲。这是针对职业的岐视,这些人不是贱民,不从事这一行了,同样是正常的普通人。对这些职业岐视合适不合适徐平还没有想好,此次先略过不论,以后再议。

    在手诏旁边徐平写下了自己的意见,后边让宰执传阅议论。一是法律上的主仆之义是不是应该废除,即奴仆不得告主的内容,改为完全按照家庭的同居共财之人来论。

    法律必然会涉及到伦理,古今中外没有例外。伦理问题,引发社会热议,大多都是牵涉到了法律。徐平前世欧美的热门议题同性恋,要害不是社会岐视,而是法律同意不同意他们可以结为夫妻。这个年代,牵涉到法律的伦理问题,最重要的是什么是家庭。父子祖孙有血缘关系,那么继父继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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