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

关灯

明朝科举制度

。科举分为地方的乡试,和在京师进行的会试及殿试。元代科举只考一科,但分成左右榜。右榜供蒙古人、应考;乡试时只考两场,要求相对较简单。左榜供汉人、南人应考,乡试时考三场,要求相对较严格。由于元朝幅员辽阔,乡试、会试考获名单俱按种族分配。
    元朝自仁宗至顺帝时灭亡止,科举停办两次,共举办过十六次,取进士1,139人,国子学录取284人,总计1,423人。但元科举所选人材通常并没有受到足够的重视,在元政府中产生的影响也不大。
    元代科举经历了四个阶段:即戊戌选试、延祐复科、至元废科和至正复科。元朝建立以后,蒙古贵族和军功吏才对科举取士制度最初并不在意,经过许多儒臣的竭力倡议,特别是仁宗的儒师集贤大学士王约的积极建议,元朝才于皇庆改元(1312年)后真正开始建立了科举制度,1313年开考,此时已距元世祖攻灭南宋(公元1279年)有34年之久,这在中国科举史上是中断时间最长的。
    折叠戊戌选试
    元太宗窝阔台灭金,向南宋所在的中原进发之时,中书令耶律楚材认识到掌握儒学的士人在汉人中的地位,建议“以儒治国,以佛治心”,并认为“制器者必用良工,守成者必用儒臣”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