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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科举制度

,要求优待、选择、任用汉儒。为选拔汉儒进入统治阶层,耶律楚材请求朝廷仿效汉人,实行科举制度,“请用儒术选士”。
    窝阔台于至元九年(公元1237年)八月,“下诏始命断事官术忽觥与山西东路课税所长官刘中,历诸路考试。以论及经义、词赋分为三科,作三日程,专治一科,能兼者听,但以不失文义为中选”。对于中选者,次年,朝廷进行正式考试,“得士凡四千三十人”,其中“东平杨奂等若干人,皆一时名士”,中选者被任命为本籍议事官。由于1238年为戊戌年,史称这次考试为“戊戌选试”。
    而这次考试,从严格意义上说,与传统的科举考试还存在很大差距,原因在于相比宋金时期,“戊戌选试”只有一次路试而无会试。此外,从选取儒生的质量角度看,考试的要求不算太高,“以不失文义为中选”,这与宋金时期的科举考试比起来要容易得多。同时,通过这次考试中选的人,直接为官者并不多,所得的官也仅是地方的一些小官。
    折叠延祐复科
    元仁宗的儒师太子詹事王约仕元曾多次建议科举,仁宗登基后(1311年),为了整顿吏治,改革由吏入仕制度带来的某些弊端,主张以儒治国,重新提出“求贤取士,何法为上“(《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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