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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举考试1

帖经也恢复原来的及格标准。进士在唐初考试时务策五道。当时衡量策文的标准,是看文章的词华。这样就造成了许多举子不读经史,只读四策,不辨章句,也不练习作文,只在摹拟的策上下功夫。针对这种情况,高宗调露二年(公元六八○年)决定,进士和明经一样,加试帖经。永隆二年(四元六八一年)又规定,进士要加试杂文两首,合格者然后试策。进士科开始实行帖经、试杂文和对策三场考试的制度。杂文最初为士子所熟悉的箴、表、铭、赋之类,至天宝年间(公元七四二~七五六年)始专用诗、赋。由于当时社会风气重文学,同时,开元、天宝之际,当政的李林车也有意识地把进士科作为选拔文学之士的科目,因此,进士科继续沿着文学取士的道路前进,并且发展到以诗赋的好坏作为进士及第的主要标准。进士科成为选拔人才的主要来源后,进士录取的标准才重新以策文成续为,而且衡量策文的标准,也变为主要是看策文的内容。
    常科的应举者有生徒和乡贡。生徒主要是指国子监所统国子学、太学、四门学、律学、书学和算学的学生,以及在弘文馆、崇文馆学习的皇亲、亲贵子孙。他们在学校学习两部儒家经典,学习期满考试合格后由馆监举送到尚书省参加各科考试。另外有自己在州、县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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