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举考试1
)主持的考试。县试已录取的士子得以参加,试期多在四月,报名等手续与县试略同。第一场为正场,取录者即可应考院试。
明清两朝科举的基本制度和考试程序大体是一致的,其中以进士科考试最为重要。进士科正式考试共分三级:院试、乡试和会试与殿试。不过,在院试之前,还要经过县试和府试,可以看做科举前的预备性考试。
县试和府试分别由本县知县和知府主持,府试及格者称为“童生“。清朝的县试多在二月举行,府试多在四月份举行。
分为“县试“、“府试“及“院试“三个阶段。也称为童试。
县试在各县进行,由知县主持。清朝时一般在每年二月举行,连考五场。通过后进行由府的官员主持的府试,在四月举行,连考三场。县试合格后才有资格参加府试,府试合格后才有资格参加院试;参加县试、府试的都称为“童生“,童生参加由各省学政或学道主持的院试合格后称为生员,不合格的仍旧是童生。
清朝的院试是每三年举行两次,由皇帝任命的学政到各地主考。辰、戌、丑、未年的称为岁试;寅、申、巳、亥年,称为科试。院试得到第一名的称为“案首“。通过院试的童生都被称为“生员“,俗称“秀才“,算是有了“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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