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9章 三年有期徒刑
的责任。
二、被告人姚莲花杀人有其不得已的苦衷,杀人动机是为了摆脱家庭暴力和自我保护,根本不是公诉人所说的泄愤报复。
长达十多年的家庭暴力过程中,被告人虽然曾经试图离开叶添龙,但由于身边的家人、朋友甚至基层组织都把家庭暴力淡化为家庭纠纷和情感纠纷不予干预,致使被告人始终无法逃脱。而叶添龙的施暴行为因得不到有效制止愈演愈烈。
被告人是在既不能依靠自身能力有效制止暴力,又无法获得社会和法律有效援助的情况下被逼上杀人的道路。
而且被告人杀人之前,饱受毒打并遭受叶添龙性命威胁,根据反家暴刘艳的观点,当致命威胁发出时,长期受暴的妇女会因恐惧而无限放大施暴者的权威和能力,误以为施暴者无所不能。因此,叶添龙发出死亡威胁时,被告人姚莲花就会相信叶添龙说道做到,自己再不反抗就难逃一死。
被告是出于摆脱暴力和自我保护的情况下,怀着极大的恐惧杀死叶添龙,其有自己的苦衷,应该予以考虑。而公诉人所说被告人杀人是为了泄愤报复纯粹是无稽之谈。
三、应该减轻对被告人姚莲花的处罚。其原因如下:
首先,被告人姚莲花具有自首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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