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四章 卫生运动
如屡教不改或情节严重者,可处以两倍罚款、全郡通报、游街示众等处罚;
“其实最可恨的便是随地小解了。”刘墉恨恨道,“说实话。我真想这样写。再有解开裤子就地方便的,就‘咔嚓’一下。切了他的******。”
众人听了顿时哈哈大笑起来,刘墉也笑道:“当然。这只是个玩笑。”
“太守这个公约好是好,下官却有些小担心。”医曹掾史提出了自己的疑问,“老年人记性差,那些习惯又是伴了他几十年的了,可不容易改过来。小孩子不能明辨事理,又多是随性而为,要遵章守纪也是难办。”
“可不可以对老年人、小孩子网开一面?”有人提议道。其他的人窃窃私语一阵后,纷纷出言附和。
刘墉一阵踌躇,当时考虑得的确不是很仔细,正想答话时,虞翻插话道:“我看不必。若是这样,只怕这项措施会难以执行,最后必无疾而终。我看可以这样,老人违反了的,由其儿子代为受罚;小孩犯错的,其父代为受过。俗语便说了,‘子不教父之过’,‘父过子偿’嘛。”
虞翻这一提议得到大家的认可,刘墉便加上了这一款。没多久,雒原府各亭都张贴出了布告,公布《雒原郡公共卫生公约》,并由亭长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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