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六十四章 司法改制
是闹得比较大的,打登闻鼓或者立于肺石之下。这两者,很多章很多章以前提到过。
李忱的改制,司法是一各大改革。一二级没变,再上去就是大理寺。并且,把任何人对于诉讼结果不满意,都可以这样申诉,如果这都不行,最后一关就是三司,就是俗称得三司会审。
你问,唐代不也是这样,不过就是尚书左右丞不管罢了,其实不然。首先,以前大唐像是田宅、婚姻等纠纷,不准上诉得,通常是地方处理。你要是上告,是越诉。只有冤屈,可以循着之前说得那个管道去申诉,这叫直诉。
可以上言告事得,只有两种,一种是事关国家安全和社稷前途。一种则是有莫大冤屈,这是人命官司才可以。其他一些纠纷,比方说,与人有经济上得纠纷,地方官征收租税不依法办理等等,是不准依照前面的那个诉讼程序上诉得。
所以了,崔铉担心,这样会让百姓乐于兴讼。事实上,目前已经是这样了。以上这些越讼情况,自唐初至今,屡见不鲜,多次下令禁止都没用。以前还有地方官帮忙压制,现在他们不管治安,并且李忱不再禁止百姓上诉,情况只会更糟糕。
还有大里寺得情况,一般人认为,大理寺是大唐的最高法院,其实这是一种误解。一般来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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