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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9 细数刘宏(下)

部门职位;卖官的规定是:地方官比朝官价格高一倍,县官则价格不一;官吏的升迁也必须按价纳钱。

    求官的人可以估价投标,出价最高的人就可中标上任。

    除固定的价格外,还根据求官人的身价和拥有的财产随时增减。

    一般来说,官位的标价是以官吏的年俸计算的,如年俸二千石的官位标价是二千万钱,年俸四百石的官位标价是四百万钱,也就是说官位的价格是官吏年收入的一万倍。

    段颎(jiǒ

    g)、张温等人虽然功劳很大,声望也很高,却也都是先交足了钱,才登上公位的。

    及至后来更变本加厉,以后官吏的调迁、晋升或新官上任都必须支付三分之一或四分之一的官位标价,也就是说,官员上任要先支付相当他25年以上的合法收入。

    许多官吏都因无法交纳如此高额的“做官费”而吓得弃官而走。

    灵帝成年后,设置西园供自己享乐,灵帝将卖官所得收入用于西园的建设。

    中常侍吕强进谏,“天下财物都是陛下的,何必还分公和私?”

    灵帝不听。

    卖官的政策一直持续到灵帝逝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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