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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三章 第四次币改

货布”与“货泉”两种钱币,子母相权:“货布”重二十五铢,“货泉”重五铢,一枚货布可以兑换二十五枚货泉。
    史学界一致认为这一次币改通常被认为是对于前几次币改的修正:即由于第二次以及第三次币改对于民间财富的盘剥过重,阶级矛盾日益尖锐,不得不进行第四次相对温和的币改,还富于民。“货布”的铸造相对精良且尺寸及重量的一致性非常好,这也是朝廷急于稳定经济的明显的政治信号。
    然而此次币改还是犯了一个严重的错误,那就是彻底废除五铢钱的使用。
    其实第二次币改的时候,朝廷就严令五铢钱退市。但是由于小泉直一仅为五铢钱的五分之一,却与五铢钱同价的定价颇为不公,故而民间依旧暗自以五铢钱为尊。后来朝廷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采取了默认的态度,如陈牧在筑堤治水的时候所花费的近百亿钱均是以五铢钱为主要币种的。
    这次朝廷颁发的政令是相当的严苛,除了“货布”与“货泉”这两种币种之外,其余的钱币一律废除。当然朝廷对于其他被废除货币也做出了在一定期限内完成兑换的政令,而且相对而言兑换的比例也颇为公平,完全以货币的实际币值进行兑换。
    然而,自古便有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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