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哲学解读 “导说”第六篇(五)
传》里记载的以《周易》筮之的筮例,说成是“变卦”筮法,实乃是不懂春秋时期的春秋《周易》文本结构形成所致。
在“易学”上有两个概念,即“变卦”与“卦变”,而在历史上也没有明晰其概念,有时候则是混为一谈的。
我们先说“卦变”。
“卦变”说的源头。《系辞》云:“是故《易》有太极,是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八卦定吉凶,吉凶生大业”。“八卦成列,象在其中矣。因而重之,爻在其中矣”。
这应是《系辞》中所讲的“卦”之来法,即“八卦”(或称六十四卦)生成说法。
《说卦》里也有说法:“《乾》天也,故称乎父,《坤》地也,故称乎母。《震》一索而得男,故渭之长男。《巽》一索而得女,故谓之长女。《坎》再索而得男,故谓之中男。《离》再索而得女,故谓之中女。《艮》三索而得男,故之少男。《兑》三索而得女,故谓之少女”。
这是《说卦》中的父母“三索”(生出)六子女的说法,又是一种“八卦”生成的说法。这是以乾坤父母卦生出三男(震、坎、艮),三女(巽、离、兑)六子卦说。这种说法严格的讲构不成“八卦”生成论。即“乾三”与“坤三”是如何来的呢?《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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