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学”评论》(五十三)
文章之一,现全文录下。
《大易篇》第十四
“《大易》不言有无,言有无,诸子之陋也。《易》语天地阴阳,情伪至隐赜而不可恶也。诸子驰骋说词,穷高极幽,而知德者厌其言。故言为非难,使君子乐取之为贵。《易》一物而三才:阴阳气也,而谓之天;刚柔质也,而谓之地;仁义德也,而谓之人。《易》为君子谋,不为小人谋,故撰德于卦。虽爻有小大,及系辞其爻,必谕之以君子之义。
一物而两体,其太极之谓欤!阴阳天道,象之成也;刚柔地道,法之效也;仁义人道,性之立也。三才两之,莫不有乾坤之道。
阴阳、刚柔、仁义之本立,而后知趋时应变,故“乾坤毁则无以见易”。
六爻各尽利而动,所以顺阴阳、刚柔、仁义、性命之理也,故曰“六爻之动,三极之道也”。
阳徧体众阴,众阴共事一阳,理也。是故二君共一民,一民事二君,上与下皆小人之道也;一君而体二民,二民而宗一君,上与下皆君子之道也。
吉凶,变化,悔吝,刚柔,《易》之四象欤!悔吝犹赢不足而生,亦两而已。
尚辞则言无所苟,尚变则动必精义,尚象则法必致用,尚占则谋必知来。四者非知神之所为,孰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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