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学”评论》(五十四)
这里的天与山,是《遁》卦符号取象说法。)
(《遁》卦爻辞)初六,遁尾,厉,勿用有攸往。
(程颐注)它卦以下为初。遁者往遁也,在前者先进,故初乃为尾。尾,在后之物也,遁而在后不及者也,是以危也。初以柔处微,既已后矣,不可往也,往则危矣。微者易于晦藏,往既有危,不若不往之无灾也。)
(简评:这是程颐对《遁》卦第一爻辞的注释内容,则义理之说,不杂象数说之,更不杂筮术说之。古代人作解释不同现在直译,看程颐说那么多的话,但对"遁尾,厉,勿用有攸往"这句话意思认识上,又有多大帮助呢?而他说的“尾,在后面的东西,而遁在后就会来不及,这是因为危险的。首次以柔处微,已经过了,不可去的,去就危险了。微的改变在晦暗隐藏,过去已经有危险,不如不去的没有灾祸啊!”
他的"以柔处微",这说法只是引申与发挥。)
(《易传》文)《象》曰:遁尾之厉,不往何灾也?
(程颐注)见几先遁,固为善也;遁而为尾,危之道也。往既有危,不若不往而晦藏,可免于灾,处微故也。古人处微下,隐乱世,而不去者多矣。
(简评:程颐对《象》曰的解释,这解释是以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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