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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第一哲学》(十七)

,不能独立,必有系也。居随之时,体於柔弱,而以乘夫刚动,岂能秉志违於所近?随此失彼,弗能兼与。五处已上,初处已下,故曰“系小子,失丈夫”也。
    六三:系丈夫,失小子。随有求得,利居贞。
    阴之为物,以处随世,不能独立,必有系也。虽体下卦,二已据初,将何所附?故舍初系四,志在“丈夫”。四俱无应,亦欲於已随之,则得其所求矣,故曰“随有求得”也。应非其正,以系於人,何可以妄曰“利居贞”也?初处己下,四处已上,故曰“系丈夫,失小子”也。
    九四:随有获,贞凶。有孚在道,以明,何咎?
    处说之初,下据二阴,三求系己,不距则获,故曰“随有获”也。居於臣地,履非其位,以擅其民,失於臣道,违正者也,故曰“贞凶”。体刚居说而得民心,能干其事,而成其功者也。虽为常义,志在济物,心有公诚,著信在道以明其功,何咎之有?
    九五:孚于嘉,吉。
    履正居中,而处随世,尽“随时”之宜,得物之诚,故“嘉吉”也。
    上六:拘系之,乃从维之,王用亨于西山。
    随之为体,阴顺阳者也。最处上极,不从者也。随道已成,而特不从,故“拘系之乃从”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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