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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第一哲学》(四十二)

   干宝曰:固有如桓文之徒,罪近篡弑,功实济世。六三失位,而**邪。处震之动,怀巽之权,是矫命之士。争夺之臣,桓文之爻也。故曰“益之用凶事”。在益之家,而居坤中,能保社稷,爱抚人民,故曰“无咎”。既乃中行,近仁,故曰“有孚中行”。然后俯列盟会,仰致锡命,故曰“告公用圭”。
    六四:中行,告公从,
    虞翻曰:中行谓震位在中。震为行,为从,故曰“中行”。公谓三。三上失位。四利三之正,已得以为实,故曰“告公从”矣。
    利用为依迁国。
    虞翻曰:坤为邦。迁,从也。三动坤从,故利用为依迁邦也。
    《象》曰:告公从,以益志也。
    虞翻曰:坎为志,三之上,有两坎象,故“以益志也”。
    崔觐曰:益其勤王之志也。居益之时,履当其位,与五近比,而四上公,得藩屏之寄,为依从之国,若周平王之东迁晋郑,是从也。五为天子,益其忠志以敕之。故言“中行告公从,利用为依迁国”矣。
    九五:有孚惠心,勿问,元吉。
    虞翻曰:谓三上也。震为问。三上易位,三五体坎,已成既济。坎为心。故“有孚惠心,勿问,元吉”。故《象》:“勿问之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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