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4.治羌氐
官府另行安置。
羌氐各部只许于官府划分区域内放牧、耕种,违者为不法。罚与它部为奴。
羌氐各部将分为功部、良部、平部三等。功部中每户分三十引(注)长宽之牧地,良部每户二十引长宽,平部十引长宽。各部按户数累积共计,并不一一分给到户。
羌氐各部,需积功升所部之籍!每岁每户需纳成年牛马牲畜一口与官府,纳足得计为十功,不足数则缺五扣减一功。所部精壮愿入选从军者,每入选十名卒兵计一功。逢战斩敌十首为一功;捐献牛马牲畜于官府者,足五口计一功;改习汉话,足十人通汉语计一功。
所部有私掠他人、违法事者,一人肇事扣减一功。若合部同谋,不论功数,尽贬与它部为奴。
每岁末时查功数,重划草场牧地。足十功者为平部。三十功者为良部,六十功者为功部。不足十功者收归牧地,所部逐出治下,负功者贬与它部为奴。灾年可酌情减免。
以上虽是由一众文官商讨出来的,不得不说,这样的新政策深深体现出对外族凶狠的一面,全不见读书人的半点斯文与温柔。
每岁每户纳一头成年大牲畜,这是重负,当然能够想象到,这样的政策颁布出去时,羌氐各部的反对、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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